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的感觉是,这次全会全面总结了这些年来党关于执政党理论的创新,并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就党的自身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其中强调了发展党内民主。
在世界各国共产党中,中国共产党是最早提出执政党的概念的,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论述了执政党建设的问题,但也不能说已经形成执政的自觉意识,这是党的指导思想容易陷入“左”的泥淖的原因。到新世纪,党提出了两大历史性转变和两大历史性任务,从而正式提出了执政党建设问题,并提出了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任务。
四中全会总结了党关于执政党建设的理论,首次明确提出了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也就是说,在执政的基本考验基础上,党还面临着中国和时代发展特有的问题,如社会的转型、市场经济的冲击、全球化信息化条件下国际上的压力,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
如何应对“四大考验”?全会首次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党的建设科学化”就是要把党的建设建立在对党的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必须要摒弃革命时期的思维定式,要在执政条件下来思考和部署党的建设。例如,必须改革过去高度集中的、以组织为本位的、党政企一体化的思维定式,向着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员为本位、强化人民利益集聚和整合功能等方面推进。
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党内民主在执政党建设理论创新和现实工作部署中都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简单比照一下就可见,党越来越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发展党内民主,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处于党建重要工作的第五位,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列于第三位,而这次全会是直接列于党的指导思想建设之后的第二位。这不是简单的位移,这表明党内民主建设和指导思想建设一起,在执政党建设中处于引领的地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都必须贯穿制度建设,而党内民主建设是制度建设的核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全部执政党建设的主线,发展党内民主是联接这两大主线的关键。
全会对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性进一步作出了新的表述。十六大首次提出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我们把这一命题与这次全会提出的“四大考验”联起来思考,就能体会到生命的含义,体会到党内民主在执政党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还要注意到,全会在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论述中,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贯穿于发展党内民主的始终,强调了只有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才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才能实现党的坚强团结并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反之,党就有可能涣散、失去生命力,并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灾难。
全会明确提出了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这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实质、价值和目标。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是坚持党员主体地位的要求,也就是以党员为本位。这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大战略性转变。而以往,我们主要是以组织为本位,强调党员的义务,这是在革命时期或者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下的需要。为推动这一转变,党已经作出了许多努力,并颁布了保障党员权利的相关条例。但要实现这一转变,还有许多的路要走。
全会总结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实践,提出了要“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这意味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必须从基层做起,同时也意味着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党内民主主要的动力来源,尊重基层民主建设的创造性,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是党在相当一个时期推动党内民主的重点和基本路径。
有了认识、理念和思路,还要有切实的举措。基层民主的建设和发展,既要有来自基层现实实践的推动和创新,同时也需要来自上层的制度供给。这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实践中的一个重要体现。
所谓制度供给,就是要在总结基层实践的基础上,把基层的创新在制度层面上予以肯定、固定下来,并予以推广而使之普遍化。这就是改革创新精神的基本体现。反之,基层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发展党内民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就会受到扼制,就会窒息。全会提出了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的基层实践中已经经过长期试点实践的,例如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公推直选等,将在更大范围、更高程度上得到发展。
发展党内民主,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重要内容,是执政党建设理论创新的重点,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相结合的关键。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体党员都要有一种主体性意识,积极参与和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建设好我们的党,建设好我们的国家,建设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作者系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2009年09月27日 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