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远琨)“丢什么也别丢火车票!”一位上海旅客感叹,身份证丢了可以补办,银行卡丢了可以挂失,火车票丢了居然只能自认倒霉!铁路部门对所有丢失的火车票都不能退也不能改签的规定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质疑。火车票仅是一张乘车凭证,为何“丢票”几乎等于“丢钱”?实名制、网络购票运行多时,配套服务为何总是慢半拍?
“丢票等于丢钱” 铁路这般规定你能接受吗?
上海旅客张成国因为临时改变了行程需要提前一天从上海前往北京,无奈之前买好的票不慎丢失,为了不耽误行程,只得重新买一张票,准备到了北京后再去窗口将丢失的票退掉。
不料,张成国在北京站窗口得到的答复是:“丢失的票是不能够退的,丢票等于丢钱。”张成国不解地说:“网上有我的购票记录,可以证明我为这张票支付了票款,并且现在是我本人拿着我的身份证来退票,为什么不行?”窗口售票人员一直在重复一句话:“没办法,这是我们的规定。”
铁路部门如是说:此举是为阻断重票登车违法行为
带着旅客的疑问与无奈,记者向铁路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此项规定原来是为了阻断重票登车的违法行为。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了方便旅客出行,铁路部分线路采取了“刷证”进站,即凭身份证就可进站不需车票,但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一些人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套票。随后,铁路部门改变了闸机的设置,如旅客凭身份证领取了车票,该身份证“刷证”无法通过。
可见,铁路部门的规定是为了规范乘车秩序,打击套票行为,减少铁路部门的损失,但在制度设置方面却忽视了正当乘车的旅客权益。
专家:完善软件硬件,莫让逃票者的过错殃及广大旅客
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教授孙章认为,铁路部门的规定是从减少自身损失的角度出发,没有把重心放在广大旅客身上,这需要扭转。即使逃票者给铁路部门造成损失,这一损失也应由铁路部门来承担,而不应转嫁到正当乘车的消费者身上。
同时,孙章认为,铁路旅客运输量巨大,逃票给铁路部门带来的损失也不容忽视,要堵住这一漏洞,还需要加强软件和硬件方面的管理,但不能让逃票者的过错殃及广大旅客。比如,严格执行实名制。由于实名验票不严,导致逃票者浑水摸鱼,但只要严格管理,加强查验,逃票者就无缝可钻。又如,可参照地铁的管理办法,对于逃票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加大违法成本。孙章说,逃票行为需要严厉打击,在处罚之外,还可与其诚信记录挂起钩来,规定逃票多次要被列入黑名单,以后不能在12306上购票。
也有网友支招,可以参照网络购物开具发票的方式补办车票。比如,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发票丢失了,可以凭借银行卡支付记录、购物记录等补开发票。12306购票网站也是由银行卡、支付宝等支付,网上的购票数据可进行相应保存,并作为购票凭证。这就需要铁路部门借助科技发展来提升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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