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与“科研型”教授同样待遇 同济将聘任“教学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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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04-20 浏览:
同济大学将设置“教学型教授”聘任岗位,教学型教授享受与科研型教授同样的待遇。在该校上周末召开的2005年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出台了《“专业建设责任教授”岗位评聘实施办法》,由此开启大学教师评价体系的改革。
《办法》提出,实施“专业建设责任教授”岗位评聘目的在于在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过程中,能够真正吸引、遴选一批优秀的本科专业建设带头人。专业建设责任教授是本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主要负责人,其大部分精力和时间要求投入到本科教学工作中,并对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质量负有全面责任。
引人注目的是,“专业建设责任教授”岗位属于学校A、B类岗位设置之一,总量上约占学校A、B类岗位设置数的20%。同济教务处处长胡展飞解释道,在该校1300多名正、副教授中,评聘的A岗教授大约有100名,B岗教授大约有300名,其中包括院士和长江学者等,以往A、B教授岗位主要以科研型为主,新的政策将使教学型教授岗位的数量达到80名。
同济大学教师用“合理”二字来概括这一评聘实施办法的出台,一名教师告诉记者:“大学里普遍的现状是,教学成果得到的奖励无法和一篇科研文章相比,但是老师在教学上花费的心血绝不亚于写一篇学术论文,而且意义可能更大。”胡展飞指出,教学岗位教授和科研岗位教授享受同等待遇,教学研究论文和科研论文一视同仁,从而做到人尽其才,这有利于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促进人才培养。
2005-4-19《文汇报》记者 李雪林 通讯员 吴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