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进一步深化校地交流合作,现就开展选派人员到崇明挂职锻炼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岗位
1.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规划设计或相关专业)
2.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城乡规划建设、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或相关专业)
二、挂职时间和方式
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每周在崇工作时间为3-5天。
三、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勤勉务实;
2.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专业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四、组织保障
1.挂职锻炼的人员,在合作双方党委共同领导下,共同管理;
2.挂职锻炼期间,崇明区为挂职锻炼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及交通等工作性补贴。
有意向挂职的人员,请填写《崇明区挂职锻炼干部基本信息表》,交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李啸65982717。
附件1-挂职干部信息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