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黄浦区的合作,学校决定组织教师赴黄浦区开展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挂职岗位
区新闻办副主任、区社建办副主任、区发改委副主任、区商务委副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区科委副主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区财政局副局长、区人社局副局长、区建管委副主任、区规土局副局长、区文化局副局长、区卫计委副主任、区国资委副主任、区金融办副主任、街道副书记(分管社区党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民政和社区发展)。
二、挂职人选条件
原则上要求挂职人选为1980年以后出生,副处级干部或具有副教授职称且任副教授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素质好,有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三、挂职时间
半年或一年。
四、挂职管理
1.挂职教师在挂职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到区内,日常管理以区里管理为主。
2.黄浦区为挂职教师提供餐贴和交通补贴,标准参照机关干部。
3.挂职期满,双向选择部分干部到区机关任职。
如有意向挂职锻炼的教师于6月11日前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陆美红 65985066 李 啸 65982717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