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虹口区的合作,2018年继续组织教师赴虹口区开展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拟安排单位及专业需求如下:
拟安排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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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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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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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专业1人,
主要从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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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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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相关专业1人,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规划及园区载体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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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绿化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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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人,
主要从事虹口区域内绿地公园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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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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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类专业1人,
主要从事虹口区整体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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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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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保护建筑管理专业1人,
主要从事历史保护建筑管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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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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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设计专业1人,
主要从事虹口区商业网点布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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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职对象
一般为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教师。
虹口区根据挂职教师的职称、特点和培养方向等,安排挂职岗位。原则上,副教授及以上,安排到挂职单位担任副职,可以协助分管单位若干项工作、负责或分管重要课题研究工作等。副教授以下,可以安排项目主管岗位,牵头开展具体项目实施。
三、挂职时间
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如有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初定挂职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四、挂职管理
1.挂职教师在挂职期间,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具体工作安排由挂职教师与挂职单位商议决定。
2.虹口区为挂职教师提供每月2800元挂职工作经费。
3.挂职教师一般应将主要精力投入在挂职工作中,在挂职期间保证工作时间。
如有意向挂职锻炼的教师于6月6日前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陆美红 65985066
李 啸 65982717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