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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师赴虹口区挂职锻炼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时间:2018-05-24  浏览: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虹口区的合作,2018年继续组织教师赴虹口区开展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拟安排单位及专业需求如下:

拟安排单位

专业、人数要求

区建管委

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专业1人,

主要从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区科委

建设管理相关专业1人,

主要从事科技产业规划及园区载体建设工作。

区绿化市容局

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人,

主要从事虹口区域内绿地公园设计工作。

区规土局

规划类专业1人,

主要从事虹口区整体规划工作。

区房管局

历史保护建筑管理专业1人,

主要从事历史保护建筑管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研究工作。

区商务委

城市规划设计专业1人,

主要从事虹口区商业网点布局的工作。

二、挂职对象

一般为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教师。

虹口区根据挂职教师的职称、特点和培养方向等,安排挂职岗位。原则上,副教授及以上,安排到挂职单位担任副职,可以协助分管单位若干项工作、负责或分管重要课题研究工作等。副教授以下,可以安排项目主管岗位,牵头开展具体项目实施。

三、挂职时间

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如有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初定挂职时间为20189月至20198月)

四、挂职管理

1.挂职教师在挂职期间,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具体工作安排由挂职教师与挂职单位商议决定。

2.虹口区为挂职教师提供每月2800元挂职工作经费。

3.挂职教师一般应将主要精力投入在挂职工作中,在挂职期间保证工作时间。

如有意向挂职锻炼的教师66日前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陆美红    65985066 

     65982717

 

 

 

党委组织部

201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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