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值班。
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6日(星期五)的教学工作安排与4月8日(星期日)对调,即4月8日(星期日)上课、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30日(星期一)的教学工作安排与4月28日(星期六)对调,即4月28日(星期六)上课、上班。
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4日(星期四)的教学工作安排与9月29日(星期六)对调,10月5日(星期五)的教学工作安排与9月30日(星期日)对调,即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课、上班。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安排人员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同 济 大 学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