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国际政治研究所所长潘光:“文明的冲突”与文明的对话
来源:文汇报
时间:2006-06-05 浏览:
潘光教授在联合国文明联盟名人小组多哈会议上的讲演
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就是不同的文明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的历史。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竞争乃至碰撞都是很自然的,同时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相通性和共同点。为什么不同文明之间的碰撞有时会演变为恶性的冲突呢?主要原因不在于文明差异本身,而在于无知、狭隘、偏见和因此产生的极端思潮。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不公平就与极端思潮的产生紧密相关,特别当这种不公平导致某些群体被社会边缘化、精神上无所寄托、缺乏权利保障机制之时,极端主义产生的温床和土壤便存在了。
一、对“文明冲突论”的质疑
许多恶性冲突实际上是发生在不同文明背景的极端分子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不同文明背景的广大民众之间
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际上原有的两极均势被打破及由此导致的各种力量重新分化组合,在一段时间里被两极对抗和“冷战迷雾”所掩盖的民族宗教冲突在全球范围骤然凸现。塞缪尔·亨廷顿教授的所谓“文明冲突论”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其中心论点是:今后国际政治的发展将受到文明冲突的左右。“9.11”事件的发生使西方与伊斯兰世界的对立情绪更趋激化。亨廷顿在“穆斯林战争的时代”一文中宣称,世界已进入了“穆斯林战争”的时代,即大多数战争都发生在伊斯兰文明与其他文明之间或发生在伊斯兰文明内不同教派之间。伊拉克战争引发了新一轮暴力攻击的浪潮,前不久一些欧洲报刊发表侮辱伊斯兰教先知的漫画,又引起了伊斯兰世界的抗议浪潮。这些,都被一些人视为“文明的冲突”进一步发展的表现和例证。但也有更多的人不同意这种看法,使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成为一个热点。
那么,当前国际上的这些冲突是不是都是“文明的冲突”、或是由“文明的冲突”引起的?我的回答是否定的。首先,世界上的许多冲突和战争最初实际上都是发生在同一文明之内,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其次,还有许多冲突和战争起初是发生在文明问题之外,即与文明差异并无关系,如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最初都是因为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冲突,冲突双方均属同文同种。第三,即使有些冲突的双方具有不同文明背景,如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但其根源主要还是在于政治、经济、社会因素,而非文化差异。第四,必须指出,在亨廷顿的理论中,“文明”的概念是十分混乱的,历史、地域和政治标准也经常被任意替换,因此得出的结论往往是片面的;同时,尽管他强调“文明的冲突”,但也认为“所有文明都必须学习共存”;有意思的是,近年来他的看法也在发生变化,比如当许多人将“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视为“文明的冲突”时,他倒认为“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并非“文明的冲突”。因此,是否可将亨廷顿的理论整体归结为“文明的冲突”,并将其作为“文明冲突论”的理论基础,这本身就是有疑问的。
当然,我们确实要重视当前国际纷争和危机中的文明因素,即不同宗教、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和碰撞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必须强调两点。
第一,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各国各民族文明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进步的重要动力。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就是不同的文明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的历史。希腊文化、罗马文化、埃及文化、波斯文化、印度文化、中国文化等,都在与其他文化的交往中吸取了许多外来精华,同时又对其他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这个角度看,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竞争乃至碰撞都是很自然的,同时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相通性和共同点。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伊赫萨努格鲁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在本次会议上做了发言。他认为,即使在伊斯兰文明与西方文明之间,也存在着“相通之处”。我同意这个看法。
第二,为什么不同文明之间的碰撞有时会演变为恶性的冲突呢?主要原因不在于文明差异本身,而在于无知、狭隘、偏见和因此产生的极端思潮。如伊斯兰极端主义的理论家们,从穆斯林兄弟会的创始人哈桑·巴纳到今天的本·拉登和扎瓦希里,都极力宣传按宗教来划分世界的观点和讨伐异教的思想,实质上也在讲“文明的冲突”。不过,之所以有那么多人追随他们,是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根源的。例如,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不公平就与极端思潮的产生紧密相关,特别当这种不公平导致某些群体被社会边缘化、精神上无所寄托、缺乏权利保障机制之时,极端主义产生的温床和土壤便存在了。这正是我在发言的第二部分要着重阐述的。
从上述两点看,许多恶性冲突实际上是发生在不同文明背景的极端分子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不同文明背景的广大民众之间。那些言行最极端的人根本不具有代表性,比如本·拉登就不能代表伊斯兰世界,蓄意侮辱伊斯兰教先知的那些人也不能代表西方国家广大人民。因此,尽管当前国际纷争和危机中存在着文明因素,即宗教、民族、文化因素,但纯粹的“文明的冲突”或完全由文明原因导致的冲突都是不存在的。
二、对极端主义思潮上升的政治经济透视
无政府主义是绝望的产物,而无政府主义又极易走向极端主义乃至恐怖主义
应该承认,当前极端主义思潮的上升和由此导致的非理性行动,确实对国际和平与安全形成了严重威胁。如果说将其归因于“文明的冲突”是不对的,那么形成这样一种状况的原因是什么?我认为有四个根源性因素需要特别引起我们的注意。
其一,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的政治经济权益之争互相交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历史遗留的宗教、民族之间的争端,往往由于掺入了现实的矛盾而更为加剧,使冲突双方采取非理性的手段。在伊拉克、黎巴嫩、前南斯拉夫地区的冲突中均可看到此类现象。
其二,一些冲突热点长期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许多长期以来导致冲突的根源性问题一直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以致冲突双方中的弱势一方采取极端手段来打击强势一方及其支持者,这是极端主义乃至恐怖主义上升的重要原因。如巴勒斯坦与以色列的冲突,就是这样的根源性问题之一。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针对以色列乃至美国的自杀性攻击和其他恐怖袭击恐怕一直不会停止。
其三,强权政治和单边主义对某些争端进行未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强力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如干预一方与被干预一方属不同的宗教和文化圈,就特别容易引起不同文明之间的误解和对抗。如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就使西方与伊斯兰之间的误解和对抗大大加剧,也使伊斯兰文明内部什叶派和逊尼派之间的教派冲突、库尔德人与阿拉伯人之间的民族矛盾等更趋激化,以至今天的伊拉克成为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滋生的肥沃土壤。
其四,贫富差距和南北鸿沟的扩大。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有些国家和社会集团越来越富有,有些国家和社会群体则越来越贫穷,于是出现了“弱势地区”、“弱势国家”、“弱势群体”。无政府主义是绝望的产物,往往产生于绝望的弱势群体之中,而无政府主义又极易走向极端主义乃至恐怖主义。如前所述,如果差距的扩大源于不公正,特别是差距的扩大发生在不同的宗教、民族群体之间,则为不同文明背景的极端主义提供了经济和社会基础。
三、传媒的作用
要防止不同文明的差异演变为恶性冲突,最佳途径就是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沟通、对话、理解、尊重和合作
要防止不同文明的差异演变为恶性冲突,最佳途径就是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沟通、对话、理解、尊重和合作。在这一点上,许多人士已经达成了共识。在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沟通、对话、理解、尊重和合作方面,传媒尤其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新闻和言论自由是应该得到尊重的,但这不等于可以随意取笑、侮辱别人的宗教、文化和传统,这样做实质上是以自身的自由来损害别人的自由。实际上,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每一种文明和宗教均凝聚着其创造者的历史认知、现实感受、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媒体应该高度尊重各种文明和宗教信仰,不要刻意超越其敏感的“红线”。
其次,文化孤立主义和文化极端主义往往是无知和偏见造成的,因此,传媒应当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沟通和了解,而不是助长无知和煽动偏见。在前段时间发生的漫画事件中,奥地利媒体就没有刊登类似的漫画,因为他们的媒体负责人注意学习和了解伊斯兰教的教义、习俗和知识。由此可见,做好增进文明间相互了解的宣传教育工作极为重要。
再次,政治歧见、经济竞争和文化差异是普遍存在的,完全可以通过对话和交流进行沟通,以克服偏见和误解,超越障碍和隔阂。但目前出现的不正常现象是一方利用传媒把另一方“妖魔化”,这会使双方的碰撞转化为恶性的冲突,甚至走向极端。在目前的形势下,西方的传媒不应将伊斯兰妖魔化,伊斯兰世界的传媒也不应将西方妖魔化,这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迅速兴起并风靡全球的网络媒体具有速度最快、范围最广的传播功能,正以神奇的力量把人类带入崭新的网络时代。网络的日益普及,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交往方式,而且由此而形成的网络文化对传统文化所产生的巨大冲击,正逐步改变着人们的思维价值观念和精神世界。网络媒体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会在助长极端思潮方面起极不负责的负面作用,同时又能在促进文明对话中发挥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我们要特别注意发挥网络传媒的积极作用,尽可能减少其负面效应。
第五,有一件事是政府当局和负责任的非政府组织可以做的,那就是:在民众中采取预防性措施,进行相应解释工作,以抵制错误引导社会舆论的企图和行为。2005年7月,上海合作组织阿斯塔纳峰会通过的《元首宣言》首次提出要在这个问题上开展国际合作,还强调“在大众传媒领域建立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的有效机制”。这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四、教育和青年
我们要特别注意保护、尊重、了解、研究少数和弱势民族、宗教的文化遗产
关于教育在促进跨文化、跨宗教的文明交流方面的作用,我想做几点评论,这也与我们关于青年的讨论有一定联系。
1、我认为不同文明之间要加强相互了解。非伊斯兰世界要加强对伊斯兰文明的了解,伊斯兰世界也要加深对非伊斯兰文明的了解,这就必须通过教育,特别需要不带偏见、反映事实而又深入浅出的教材。有些年轻人一谈起伊斯兰就会想到本·拉登和自杀性爆炸,这一方面是受到不正确的宣传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缺乏介绍真正的伊斯兰精神的著述和教材。实际上,《可兰经》中许多关于宽容、和谐、反对极端的论述是非伊斯兰世界的人们所不了解的。我希望,我们的伊斯兰同行能提供一些对非伊斯兰读者通俗易懂的著作和教材,这对我们极有益处。我们文明联盟在这方面也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2、在进行文明教育时,我们要特别注意保护、尊重、了解、研究少数和弱势民族、宗教的文化遗产,因为与主体和强势民族、宗教相比,它们的存在和发展往往受到忽视,有时还被作为“异端”受到打击和“清洗”。我们没有忘记塔利班当局摧毁巴米扬大佛的愚蠢之举,最近又发生了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地区的中世纪亚美尼亚人墓地遭破坏的严重事件。这些都表明,有些地区的宗教建筑和文化遗产正受到严重威胁。如不重视这个问题,人类文化宝库中的这些瑰宝可能消失。
3、音乐、体育、美术、戏剧、电影等都是教育的不同形式。当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同台演唱的时候,当美国运动员和伊朗运动员进行足球比赛的时候,我们看到了跨越文化和政治障碍的对话和交流。与课堂讲课相比,有时普通民众更易接受这些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即将举行的世界杯足球赛,还有奥运会、世博会等,都有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参加,正是我们组织文明对话教育、宣传活动的极好机会。可以抓住这些机会,通过举办文明对话论坛、文化艺术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鼓励世界各国人民开展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和交流。
4、在通过教育促进文化交流方面,我们特别要重视加强青少年的教育,因为他们是各种文化和文明发展的未来和希望,也最具可塑性,容易理解和接受其他的文化和文明。为此,应积极组织跨国、跨文化的青少年文明对话学校、论坛、培训班等。我们要促进各国间互派更多留学生,特别要鼓励年轻人去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学习和访问,以增进各种文明之间的双向交流。目前去西方学习的伊斯兰国家年轻人比较多,而其他文明背景的青少年则较少到伊斯兰国家去访问学习。应设法改变这种状况。
5、要给予研究文化和促进文明对话的学者们更多的支持。总体来看,现在研究文明特别是传统文化的学者人数正在减少,他们的研究遇到了许多困难,特别是经费不足。他们的工作十分艰苦,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收入却很少,至少比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少得多。因此,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经费支持,并帮助他们组织更多的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为此,可以设立基金或基金会,寻求政府和企业界的支持。
五、移民问题
国际移民运动在促进文化、人才和劳动力交流的同时,也会带来文化的碰撞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移民的规模越来越大。无疑,这样一种发展是具有积极意义的。首先,这有利于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了解、沟通和交融。其次,在促进移民输出国和接受国之间的交往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第三,推动全球范围内人才和劳动力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合理的流动。目前,仅欧盟国家的移民就高达2000万,其中德国、法国、荷兰的外国移民分别占其总人口的8%、8%和17%。据欧盟研究报告估计,随着欧洲经济的发展和欧洲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到2025年,欧盟需新增加2100万劳动力,其中绝大部分要靠外来移民补充。在作为移民国家的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新老移民做出的巨大贡献更是显而易见的。
然而,国际移民运动在促进文化、人才和劳动力交流的同时,也会带来文化的碰撞。与信息、商品、资本等的跨境流动不同,每个移民身上都必然带有来自母国的文化烙印,积淀着与生俱来的经验和记忆,所以他们的迁移必然会引起不同文化的碰撞。由于南北发展的不平衡,目前通常是来自贫穷国家的移民大量涌进富裕国家。贫穷的移民在富裕的发达国家里不能受到平等的接纳,往往没有能够表达自己文化和宗教认同的社会空间,因此长期处于一种边缘状态。国际上非法移民问题、难民问题和跨国犯罪问题的日益突出,也对合法的新移民融入主流社会产生了不利影响。近来,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与移民问题有关的动乱与冲突日益增多,如在法国发生的城郊骚乱和反对《首次雇佣法》的大规模示威,在美国发生的反对关于非法移民的相关法律的大规模抗议示威等等。这些事态的发展显示,长期把移民排斥在公民社会之外,会产生多么严重的后果。实际上,移民中日益增长的对经济平等和社会安全的要求,已反映到了政治领域之中,成为一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虽然国际间已就种族平等问题达成共识,但传统的种族偏见和以敌视外来移民为主要特征的新种族主义,仍然在今天有所发展。法国总统希拉克在最近的一次讲话中提到,带有异族姓名和贫困社区地址的求职简历在法国往往不经审阅就被丢进垃圾箱里,表明这种新种族歧视是多么严重。不论以何种形式出现,种族歧视只会使各民族之间的隔阂更加深化,各种文明之间的交往更加减少,而且为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提供可乘之机,最终不利于整个人类的和平发展。面临这样的形势,如何通过推动文化多元化来超越传统的民族国家,使外来移民与本地公民平等而和谐地共处,已成为文明对话进程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讲演者小传
潘光
原籍海南文昌,生于上海,博士。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犹太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中东学会副会长,上海世界史学会会长;兼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国际政治研究所所长,美国亚洲协会国际理事会成员,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等。长期从事国际关系和世界史研究,在犹太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主要著作有《犹太文明》、《犹太民族复兴之路》、《当代国际危机研究》、《犹太人在中国》(中英法德文)、《从丝绸之路到亚欧会议》等十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