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大学校园里,有各个年代的古老建筑。
每年2月22日,墨尔本的市民与游客走上街头,参与这场“白夜”的狂欢。
4月,一则“上海将正式开展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申报”的新闻引起关注。据相关报道,“已有200余处优秀历史建筑、近百个风貌保护街坊、近20条风貌保护道路进入了备选名单”。对城市遗产而言,增加保护对象是有必要的,但接下来,如何避免走“仅仅挂个牌子”的老路,显然也十分重要。
为更好地保护多样化的城市遗产,我们需要一种良好的、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协调机制。不妨看看世界排名第一的宜居城市墨尔本是如何做到这件事的。
墨尔本的城市遗产不仅包括历史建筑和遗址等物质实体,也包括城市肌理、公园水岸等历史遗留下来的空间环境。为了管理和维护好这些城市遗产,各级政府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并定期对保护对象进行评估,提出具体措施。此外,为了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增进社会文化活力,墨尔本相关部门还会采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引导公众参与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沉淀多层历史
从1835年设镇建制,到如今成为世界最佳的宜居城市、南半球最负盛名的文化创意之都,墨尔本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从最初英国殖民者从当地土著换购而来的滩涂之地,到借鉴英美规划模式构筑的现代城市网格,是其萌生时期;19世纪中叶开始的淘金热,包括1901-1927年成为联邦首都带来的大量投资,形成了维多利亚式的城市风格;两次世界大战前后的花园城市及郊区化运动,则奠定了城市的基本格局;1956年的奥运会提升了墨尔本的影响力,也铸就了其“体育之都”的特性。此后,半个世纪不断涌入的新移民,进一步催生了城市的快速膨胀,最终将墨尔本带入了国际化大都市的行列。
漫步在墨尔本的大街小巷,我们依然可见这座城市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沉淀下来的文化印迹:由英国人约瑟夫·里德设计并建于1854年的维多利亚州立图书馆、1856年的国会大厦、1867年的市政厅、1879年的皇家展览馆等,采用古典主义风格,展示了一个帝国新兴之地的雄心;建于1851年亚拉河上的皇子桥、1860年的城市公共浴室、1887年的女王维多利亚市场、1910年的弗林德斯街车站,至今还令人惊讶地发挥着完好的市政公共服务的功能;斯旺斯顿大街上建于1929年的曼彻斯特统一大楼则是装饰艺术派的典型代表,传承了美国芝加哥高层建筑的精髓;此外,始建于1846年的皇家植物园、1853年的墨尔本大学,以及1934年从英国移建于菲茨罗伊花园内的库克船长小屋,也从不同角度诠释了城市的历史与文化。
墨尔本的城市遗产,既有集中在旧城内的街道空间、民用建筑、政府、教堂、会馆;也有分散于郊外的灯塔古堡、车站码头、矿场栈道、海滨浴场;既有源于法国古典主义的作品,也有发端于美国的近代风尚设计;既有英国维多利亚式的英伦风貌,也有亚洲移民带来的东方格调。毫无疑问,整个墨尔本的城市特色正是源于这种不同地域,不同阶段的文化叠合。
保护的原则与体系
墨尔本能完好保留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类型的城市遗产,与其先进的理念、完善的立法、有效的管理体系密不可分。尤其是经过多年的耳濡目染,大多数墨尔本人不仅具备较好的保护意识,而且能积极、理性地参与城市遗产管理的全过程。
首先,不同于世界其他国家强调文物类、遗址类物质遗产的保护,澳大利亚根据自身情况,注重各个时期本土与外来文化的多样性融合。正如1979年诞生于澳大利亚的《巴拉宪章》针对保护对象所宣扬的:要保护、存留一切“有文化意义的地方(place of cultural significant)”。基于这样的理念,墨尔本的城市遗产,也就不只限于某一类型、某一时期的遗存,只要与城市文化相关联的、有意义的事物,无论是否保存完整,是否满足一时的价值判断,都能进入被关注、受保护、能存留的遗产清单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基础上,城市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不再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各种有“文化意义”的遗存,通过多种途径被人们所认可和传承。这也使得一些有文化价值的建筑构件和小品,能结合新的建设需要,被合理保存下来。
其次,除了联邦政府的立法,澳大利亚各个州和地方也都有保护文化遗产的立法机制。这既包括各类法律条文,也涉及相关的程序、机构以及监督手段等。如2006年制定的“维多利亚遗产:加强我们的社区”和2010年制定的“地方政府的遗产战略”等,都是在有关国际法和联邦法基础上的落实与深化。墨尔本市政厅和地方议会也有相关的遗产注册和评估法规,满足本地区的遗产管理需要。
最后也最重要的是,墨尔本有一套完善的城市遗产管理体系。这不仅指各级政府部门、遗产理事会等机构,也包括独立的专业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广泛的公众参与。在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保护理念引导下,在完备的法律、法规框架内,大家各司其职,相互协调与监督,使得墨尔本的城市遗产处于一种能操作、有成效、可持续的管理状态下。
反观中国许多城市的遗产保护工作,思路与行动仍大多局限在政府主导的“文物保护”框架内。在城市快速发展的阶段,要么消极保护,要么仿古造假,完全偏离了城市遗产的真实性与多样性要求;一些针对有形遗产的保护工程,虽改善了物质环境,但忽略了生活形态的延续:历史名城、街区改造完成后,成为失去了原住民的标本,或成为商业旅游区。在这样的目标定位下,其法规和管理机制往往“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专家意见和领导拍板的决策方式成为主导,公众很少获知情况或参与决策,被排斥在城市遗产之外,更谈不上成为“有文化意义之地”的“拥有者”。
公众参与的基础与途径
在西方,公众参与的概念最早源于古希腊,指每个公民都可参与城邦政治事务。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对精英治理、福利社会的不信任,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对“民主制度”的反思行列。1969年,美国人谢里·安斯坦的《公民参与的阶梯》认为:“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
这方面的事例在城市规划上体现得尤其明显:如英国在1968年将公众参与正式纳入《城乡规划法》,并逐步强化了制度性安排。深受英国影响的澳大利亚的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也在立法决策、政府管理和基层治理等不同层面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具体到墨尔本的有关机制上,我们可大致分为福利与权益性参与、自愿性参与、娱乐性参与等不同渠道与环节。
例如,物业列入城市遗产保护清单后,房产所有者不仅可以得到有关税收的减免、维修补贴等常规资助,而且可以从“墨尔本遗产复原基金”,“亚拉遗产复原基金”和“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遗产登记场所和物件基金”获得数额不等的赠款和贷款。这种福利与权益性的政策,能较好地调动民众参与申报城市遗产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遗产保护工作也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其中有社区组织, 如各种遗产基金会;也有行业组织,如澳大利亚古迹遗址理事会、澳大利亚皇家建筑协会、工程师协会和楼宇拥有者及管理协会等。多年来, 相关组织的专业人员常为城市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提供各类技术咨询。
这种自愿性的专业服务也得到了社会的支持与赞誉。许多大学遗产保护小组中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在公众文化遗产组织, 如国家基金会、地方博物馆和从事历史研究的社团中贡献了大量的时间和专业知识。一些大学教授和高级专家们也以无偿服务于联邦和州政府委员会、遗产参事会、博物馆及其理事会、基金会组织等机构为荣。
说到娱乐性的民众参与,在墨尔本这个文化艺术之都,其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通过参加各种活动,人们不仅能充分感受到各类遗产的文化魅力,也能对城市产生保护意识。例如,每年墨尔本举行“白夜(White Night)”狂欢节活动。其“主角”正是分布在城区的各类建筑遗产,通过特殊的灯光投影技术,这些历史建筑按照不同的分区与主题,披上“有故事情节”的华美外衣,吸引成千上万的市民与游客通宵观赏。
注册制管理
不同于我国“政府指定文物”的垂直模式,墨尔本的城市遗产保护主要采用注册制,鼓励行政部门以外的社会公众或团体参与。大家可以随时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提名某个对象进入城市遗产的注册清单;接到相关申请后,政府部门将委派专业机构进行立案、调查、分析,看该对象是否达到法定标准,最后由遗产委员会决定是否将其列入清单。此外,政府还定期对已列入清单的保护对象进行评价,确定下一步的措施。列入清单的城市遗产,将被纳入年度的保护计划与预算,并在城市规划中,通过法律文件的形式加以控制。这一过程中,所有的法规、政策,标准,以及审批管理的流程都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墨尔本的城市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个不断优化的过程,有关的研究机构,如墨尔本大学等,针对国内外的最新研究动向与成果编制报告,提交给城市遗产委员会,并定期向公众公布。通过公开的网络平台和新闻媒介,公众能及时获取信息,表达意见,参与决策。面对大量城市遗产,仅靠有限的政府人员和专家是难以保护好的。因此墨尔本非常注重公众参与,有关机构通过发放资料、广泛宣传、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使民众了解政府的保护意图、工作计划、优惠政策,了解维修方法、保护措施,鼓励大家主动参与保护工作,与政府共同实现保护目标。
总体而言,墨尔本的遗产保护,是在公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平衡各方利益的过程。当然,在这样的机制下,因不同群体观点分化所导致的决策周期长、项目进展慢甚至停滞等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
最后,我们来看一则墨尔本关于建筑保护的新闻。今年3月,澳大利亚的新闻网站“the age”上,刊登了一篇报道:“围绕战后‘丑陋’的办公建筑所爆发的一场新的战斗”。文中描述了一场正在发生的、围绕墨尔本当地一批现代建筑的保留与拆除的争执。随着移民不断增加,墨尔本也面临土地紧缺的状况,特别是中心城区,寸土寸金。不少人,包括各类开发商,甚至城市规划者,将目光锁定于二战后的部分现代建筑,文章中采访的规划部长Matthew Guy,也认为这是一批“丑陋”的建筑,应该拆除以置换出新的城市发展用地。与此同时,另一些反对的声音不断增强,不仅包括遗产保护专业组织,也有很多普通民众呼吁应正确对待这些“缺少装饰”的历史遗存。在这则新闻的众多跟帖中,不乏有价值的分析,如对事件本身的评价、对管理者的抨击、对保护原则与标准的探讨等等,十分热闹。相比于国内网络上对热点问题非黑即白,或一边倒的“吐槽”状况,墨尔本的公众参与,更多地建立在理性和专业的基础上。这也是我们需要向墨尔本学习的重要方面。
(作者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曾在墨尔本大学做访问学者)
http://epaper.dfdaily.com/dfzb/html/2014-05/06/content_8868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