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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法保护8000余处50年以上非文物历史建筑

来源:   时间:2004-02-04  浏览:

  今年春节前夕,杭州市委、市政府邀请本报在内的媒体代表座谈。会上,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表示:杭州市已经出台《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定杭


州的老房子不许随便拆掉,必须好好保护,否则,将以违法论处。他深情地说,杭州老城区内50年以上的老房子还剩下8000多间,它们是杭州的文脉,如果没有了它们,杭州就不成其为历史文化名城,就只能沦落为二、三流城市。我们必须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保护这些老房子,一间也拆不得了。



  王国平告诉在座的媒体人士,此前,有一位名叫徐敏的杭州中学生给他写信。徐敏在信中说:在杭州的城市建设中,一大批旧城内老宅和名人故居到底是拆、还是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历史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它们是杭州的宝贝。我是杭州新一代的青年学生,有义务和责任来保护这些宝贝。这位中学生利用暑假骑着自行车对杭州城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做了一次系统、全面的了解,发现有文物古迹被损坏就向文保部门反映。他整理了一份调查材料,随信寄给了市委书记王国平。



  这封信引起了王国平书记的高度重视,他在信上批示:一位中学生通过社会调查,能写出这样有见地、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建议,难能可贵,后生可畏。



  王国平对此感慨万千:一位中学生都能有这样的见解,我们怎么能允许像老房子这样的杭州宝贝在我们手中毁掉?毁掉了老房子,就是毁掉了杭州的文脉,就是杭州的罪人!



  杭州老房子已不足万间



  杭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五代吴越国和南宋王朝先后建都杭州。新中国建立以来,杭州先后有278处被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仅市区就有文物保护单位153处(含国家级12处,省级38处,市级103处),杭州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存量不仅在浙江省首屈一指,而且不逊色于其它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



  建国后,杭州曾进行过三次全市性的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杭州文物的家底。但随着文物外延和内涵的不断扩大,2001年下半年,杭州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工作再次启动。普查由文物、城建、规划、土地、房管等部门和城区政府联合执行,并从全市的房产档案中找出了13000多份老房子档案,提供给普查小组。普查人员对这些在档的老房子作了实地核查,发现“幸存者”已不足万间,仅8000余处。他们将这些老房子归为三类:古代(1840年以前的)、近代(1840至1911年间的)和现代(1911年至1949年间的)建筑。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卓军解释说,所谓老房子,除了年份上具有50年以上的特征外,往往还具有相应的文化内涵,比如名人名居,如胡雪岩故居、司徒雷登故居、夏衍故居、郁达夫故居、钱学森故居、马寅初旧居、沙孟海旧居等;比如标志性的行业建筑,如清泰第二旅馆(现群英饭店)、新新饭店、通益公纱厂旧址(现杭州第一棉纺织厂)、蕙兰中学堂(现杭州二中旧址)、仁爱医院(现杭州红十字会医院)、浙江高等法院旧址(现浙江大学湖滨校区内);比如历史活动的遗迹,如第一届西湖博览会工业馆旧址、韩国独立运动旧址(现杭州长生路湖边村23号、学士路思鑫坊41、42号、板桥路五福里2街2号)、日本驻杭州领事馆旧址(现杭州石函路1号)等;以及其他有文化内涵的建筑物。至2002年5月,基础调查全部完成。这是杭州市在1984年后进行的最大规模的文物调查,五厘米厚一本的卷宗足有五大本。



  应杭州市园文局的邀请,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带领由博士生、硕士生、留学生和本科生组成的10个调查小组,对杭州市区的老房子再次进行了拉网式的实地调查。2002年,同济大学向杭州市提供了调查清单。这份清单还对未列入文保单位、文保点的老房子和历史街区提出了保护方案。



  对杭州市普查小组和同济大学提供的两份基本吻合的调查报告,王国平书记代表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应保尽保,能保则保”的八字方针。杭州市园文局着手建立历史建筑分级管理体系。这一体系将历史建筑按文物价值分为高、中、低等级;按时间分为古代、近代和现当代,均列入保护范围。



  去年10月底,杭州市政府重新确定公布了50处杭州市文物保护点,新增了吴越郊台遗址、大资福庙、三三医院旧址等19处不可移动文物。还推荐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历史文化老街区10处,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8个。根据同济大学的调研报告,市园文局又提出了13处拟保历史地段和114处历史建筑,并提交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为非文物的老房子立法



  普查结果表明,杭州目前50年以上的老房子大约有8000余处。按照国家文物保护部门的核定标准,这些老房子还称不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即够不上文物保护级别,也无法得到《文物法》的保护。



  杭州市园文局局长张建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失去了这仅存的8000余处老房子,就如同一片森林被砍伐得只留下数百株大树,而数百株大树无法撑起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的历史文化积淀只有通过这些老房子才得以闪光。



  必须为保住这些老房子提供法律保障。形成共识后,杭州市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律法规,使老房子的保护有了法律依据:



  2000年12月29日,杭州市公布了《杭州市清河坊历史街区保护管理办法》,这是针对一个历史街区的一个专门性的地方法规。这一地方法规对历史街区内的老房子保护提出了一系列强制性规定。



  2003年,杭州市园文局又起草了《杭州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经规划、房管等部门共同讨论,现已经过两轮修改并上报,杭州市法制局已将此“办法”列入今年的政府立法计划。这一办法的制定出台将解决杭州市老房子保护中的诸多法律盲区问题。



  老房子成城市新亮点



  为了配合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落实,杭州市园文局还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队伍:杭州园林监察支队文物大队,这一组织机构在国内属首创。为了使老房子和文物的保护落到实处,杭州市政府从1999年起建立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年来,这一专项资金逐年递增,2004年,杭州市政府宣布,全年文保专项资金为1.3亿元,在国内遥遥领先。



  近年来,杭州市还拓宽思路,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政府投入、通过区块土地招标推出解决文物维修资金、督促产权所有和使用单位与文物部门共同承担维修经费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老房子保护维修资金。



  以往城建难以解决的保护老房子难题开始变得不难解决。2003年,杭州市为解决1万多户困难户的住房困难,决定连片改造一些“棚户”区域。市园文局发现,在这些区域中有武林路历史建筑、久安里历史建筑等老房子,立即向市政府紧急反映。市长茅临生指示,住房改造工程要结合老建筑的保护,只要有历史建筑的地方,工程就得改变计划。使老房子得到了有效保护。此前,为保护地处荷花池头的南宋临安府衙遗址,通过规划并已经在建的商品房当即停建;在“中大吴庄”开发工程中,与新发现的南宋杨皇后宅发生冲突,杭州市政府立即介入,经多方协调,“中大吴庄”工程停工。



  强有力的保护使一大批老房子老树新枝。近年来,杭州市相继修复了夏衍故居、胡雪岩故居、盖叫天故居、都锦生故居等,河坊街、武林路等成片的历史街区也陆续恢复原状,成为杭州新的人文景观。还促进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除了将文物建筑开辟成专题博物馆等人文景观外,还结合丝绸一条街建设,利用吴宅等明清古建筑改建成丝绸精品馆和传统工艺馆,老房子已不再是陈旧的宅院,而成为杭州城里新的亮点和城市的文脉。


摘自:文汇报 2004年02月04日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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