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12月29日消息:一位出院病人近日给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写来一封感谢信,讲述了她送“红包”的经历:为能得到医生的特别关照,手术前她丈夫几次到金医生办公室送“红包”,但均被婉拒,不得已只好在手术那天守候在前往手术室的路上,乘其不备将“红包”硬塞进医生口袋中。“
红包”送出了,看着金医生每天无微不至的关照,夫妇俩一颗悬着的心放下了,康复非常顺利,可到出院前结帐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前几天金医生曾帮忙代她交了一笔住院费,而这笔住院费正是他们好不容易送出去的“红包”。该院负责人对记者说,将实在推辞不了的病人送的“红包”直接存入该病人的住院帐户,已成为医务人员退回“红包”一种新方式。
据市卫生局对全市296所医疗机构的最新调查,今年1——9月全市医务人员共拒收、上交病人“红包”4222人次,金额高达239.5万元,廉洁行医已蔚然成风。
近年来,市卫生局根据中央、市委的要求,在推进卫生行风建设中把医务人员收受病人“红包”和药品器械“回扣”作为行风建设整治的重点,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意见,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收受病人“红包”、不准接受病人宴请、不准收受药品回扣、不准收受医疗器械回扣;对违纪违规者将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情节恶劣的予以吊销执业证书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与评文明单位、评先、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着眼于预防,强化落实防范促进行风转变。目前,本市各级医院采取病人“入院须知”的方式明示拒收“红包”,并告知投诉渠道等方式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各医院还想方设法从源头杜绝“回扣”、“红包”。如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今年8月与100多家药品生产厂家、销售公司签订《药品购销文明公约》,强调在临床科室中医务人员不得与药商直接接触,不得收受药商的“回扣”,同时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药品购销工作实行公开招标、公开竞争、公开议标。中山医院则对被反映收取“红包”的人员进行逐级谈话,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与徐汇区检察院联合进行法制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第六人民医院针对外出行医、外配药品、采购、基建工程等环节制定了10项规定,从制度上规范行为;瑞金医院对药剂科、设备科负责人采取2年轮换一次岗位的方法,防患于未然。
加大督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据了解,针对一些市民反映大的问题,市和区、县卫生局每季度分别抽取三级和二级医院出院手术病人,发放调查问卷38000多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某市级医院的一名科主任被查实在一起外科手术中收受“红包”2000元,医院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处理;另一名实习医生在介绍一名外地病人做妇科手术中收取了“红包”2000元,经查实后医院作出解除聘用合同、全院通报的处理。据了解,全市已有3名医务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市纠风办公布的2003年上海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测评结果显示,卫生系统政风和医疗行业的总体评价分别比去年提高4.60和4.55分,群众满意度分别比去年提高11.91和13.69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各行业、各部门第二。
摘自:文汇报 2003-12-29 14:07:16